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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的位置:辽宁中公教师网 > 教师资格 > 考试公告 >
来源:大连教育局 时间:2020-12-09 11:44:30
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,现将大连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领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发证对象
2020年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,以及申请补证换证的合格人员。
二、时间和地点安排
请申请人一定要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,逾期不领者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对其认定信息进行注销,本次认定无效。领证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。
(一)领取时间
12月16-18日。
8:30-11:30;13:00-17:00。
(二)领证地点
1.申请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: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区教育局窗口(地址: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)。
2.申请初级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:在申请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领取。各认定机构地址详见附件1。
三、领证需要提供的材料
1.申请人到现场领证的,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。
2.申请人不能现场领证的,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。需要提供证书人的身份证原件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、代领证书委托书(详见附件2)。
3.选择邮寄领证的申请人,根据邮寄单号及时查询证书投递情况。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窗口联系电话:15104118702。
附件:
大连市教育局
2020年12月8日
原标题:大连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领证公告
原文链接:https://edu.dl.gov.cn/art/2020/12/8/art_2840_49566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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